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23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简称《重大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简称重大攻关项目)2023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简称中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2021年批准立项的重大攻关项目。

二、中检办法和主要内容

1.本次中检采取网上通讯评审方式,由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组织评审工作。

2.按照《重大攻关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中检以《投标评审书》为依据,主要内容包括:

(1)首席专家及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要求,下一阶段研究计划是否切实可行。

(2)是否形成高质量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取得明显的学术影响和社会效益。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出版时,是否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资助”字样。

(3)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等。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以高校为单位组织实施,由各高校社科管理部门审核汇总中检材料后统一报送。

2.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https://sinoss.moe.edu.cn/)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填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23年5月29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中检材料填报,请有关高校社科管理部门组织项目首席专家按要求填写《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并在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项目基本信息后,以附件形式上传《中检报告书》、开题修改后的《投标评审书》、相关研究成果及其他附件材料。

4.有关高校社科管理部门须在2023年6月23日前登录系统对本校中检材料进行审核。

5.请将高校社科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的《中检报告书》、相关研究成果及附件材料纸质件1套,于2023年6月29日前寄送至: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12层,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邮编:100029)。联系人:张海泽;联系电话:010-58556246。

四、有关要求及其他事项

1.高校社科管理部门要有专人负责,精心组织,按《重大攻关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初审,并以中检为契机切实推进项目研究工作。

2.中检结果将作为重大攻关项目后续研究支持的主要依据。

(1)本次中检不合格将暂停拨款,需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整改并参加下一次中检。

(2)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者,视为终止立项协议,将撤销立项并追回所拨经费。

附件: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2023年度需参加中检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一览表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23年5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s://www.sinoss.net/c/2023-05-31/633225.shtml